乘客投訴大致可以分五類:拒載、多收費、繞道、服務糾紛、中途棄客,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司機片面強調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經營思想不夠端正;二是因缺乏攬客經驗,導致處理問題失當;三是少數司機服務質量存在問題。其主要現象有: 某司機在香港路載乘車至武漢廣場,當車順香港路上行建設大道,駛入路口直行車道遇紅燈時,乘客因行駛路線和中途未使用空調之事與司機產生矛盾。司機被乘客投訴。 從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司機被投訴確系服務規范遠未達標而造成。有些司機心理承受能力較弱,對乘客的要求未盡力滿足,不愿聽吆喝,覺得侍候人,低人一等。其實作為服務行業,她是消費者,你就應該服務到位。
一外地乘客從青山鋼都花園至武昌白玫瑰酒店,他發現司機在運營過程中,不按交通道路標線行駛,遇紅燈時超越排隊等候的車輛,停靠到非機動車道的前邊。尚在黃燈時段沖出道口,違章行車,差一點撞倒行人。致使乘客書面投訴:“司機服務質量差,體現了要錢不要命的狀態”。 事想,這位司機開快車、飛車的行為,在乘客眼中只不過是在“搶錢”不要命,當乘客回到外地后,難道不會向從多的同事們抱怨“黃的”徒有虛名。
“我從魯巷到大東門,當車行至路途時,司機突然不走,說要交班,要我另乘‘的士’”。
這位司機粗魯之舉,無形當中得罪了乘客。你要交班,就不要載客,載了客,你就要送到目的地,這是出租車司機最起碼的職業道德。中途棄客,乘客不投訴你才怪。
“我從友誼路民意醫院乘車至解放大道臺北路口,打表7元,平時5元,問司機表是否有問題”。司機不解釋就撕票給乘客說:“表有問題,你去投訴,不投訴不是‘玩的’”。
這類投訴完全可以避免。有的乘客只知道起步價是3元,在2 在我們身邊也有像吳世平在行車途中,做到行一路車、做一路好事、傳播一路文明的《黨員示范車》駕駛員,他們在平凡的崗位上,顯現著不平凡的事跡。還有像李木君、柳新明、章繼武等一樣,他們在小小的車廂里,時刻關注乘客的點點滴滴,善待每一位以“黃的”代步的乘客。用“普通話”、“百寶箱”等特色的服務,努力做到“心中有乘客、服務無讓境”,充分展示了大通公司駕駛員應有的素質。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