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出租車交接班與乘客需要(財務部成正茂)
時間:2008-06-10 13:34來源:武漢大通 作者:成正茂 點擊:次
上下班高峰時段武漢街頭到處可見市民翹首以盼出租車,望眼欲穿而不得的街頭景觀。“打的難”日常生活出行難問題始終是民間的焦點話題,造成以上問題原因的大致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客流需求大,行車效率低。
司機們反映,現在交通堵塞情況嚴重,尤其是武昌火車站、長江大橋、長江二橋等地段。
二、天然氣站數量少,氣源不足,導致出租車排長隊加氣。
出租車司機們反映每天加氣高峰,加氣仍需要排長隊30分鐘左右,甚至1--2個小時,加氣高峰打的需求比較大。
三、由于出租車與公交車運行價格差較小,因而不少人喜歡乘坐出租汽車。
四、有一部分司機仍然在下班高峰期交班,司機在下班高峰期交班,間接加劇了武漢打的難。
政府部門應當規范的哥交接班時間,避免出租車在上下班高峰期交班,很多市民都有這樣的經歷明明看到空的士了,但是車上擺放著停運牌或是司機告訴你他要交班不能載客,如果政府部門規范的哥交接班的時間,規定上下班高峰期不能交班,正在營運的出租車就會增加,市民更容易截到的士。
嚴禁出租車上下班高峰交接班的規定可循序漸進,先宣傳提倡一段時間,再而改為禁令,強制執行,明確時間段,如出租車在7:00—8:30和17:00—19:30這兩個時間段交接班,駕駛員凡在這兩個時間段交接班一律視為拒載,其中一次拒載對駕駛員處罰多少錢,停業整頓多少天,一年內發生幾次這樣拒載,吊銷出租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的規定等。
幾年前,出租車行業中推行“錯時交接班”制度,倡導出租車不要在上下班高峰段交接班,但效果不是很理想,仍有不少車輛未實行錯時交接班。在上下班高峰時間段,一些出租車以“交接班”為由拒載現象時有發生,市民反映很強烈。我覺得一律靠提倡及宣傳是不行的,沒有一個強制性的禁令,沒有一定的懲罰條例是沒有約束力的。市運管部門可以規定,如果在“禁止交接班時間內”交接班,被乘客投訴或運管部門查到,將一律視為拒載,另外在營運時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擇客”的,也將視為拒載。經查實后都將從嚴從重處罰。其中一次拒載,對駕駛員處以罰款外,并進學習班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一年內發生幾次拒載,吊銷出租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兩年內不得從事出租車駕駛工作,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延期半年審驗,此外,出租車公司如果因措施不力,導致未落實“錯時交接班”制度的,將受到運管部門的問責和通報。客管處必須出臺強有力的相關制度及措施,強大管理力度,徹底改善這一現象。客管處也可向其它城市多多學習一些好的經驗,揚長避短。
推行錯時交接班對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營運、生活肯定有點影響,這是一個習慣改變的過程,但出租車營運是服務行業,盡可能為老百姓提供滿意的服務是最根本要求,因此希望廣大駕駛員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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