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乘客自愿拼車,車費平攤,的哥先是同意,爾后反悔,竟強收雙倍車費。
據了解,5月1日7時許,兩乘客在武昌卓刀泉攔下陳某所開的鄂AXC92*出租車,表示都去武昌火車站,自愿拼車,車費各出一半。陳某同意兩人上車。到達目的地后,計價器顯示18.2元。陳某突然變卦,聲稱:你們兩人互不認識,按規定我不應該搭載你們的,你們必須各付各的車費!遂向每人各收了算入燃油附加費后的19元,即38元。事后,其中一名張姓乘客投訴了陳某。 投訴處理中心調查核實后,認定陳某的行為屬于“不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已觸犯行業管理條例,并作出處罰:的哥向乘客各退一半車費,并罰款500元。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