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大通汽車出租有限公司公開承諾“黃的”不拒載已進入第3天,截至14日下午5時,該公司共接到拒載投訴6起,其中查實3起。
14日,有出租車司機就此項承諾提出質疑,擔心公司依據乘客一面之辭,隨意處罰司機,損害出租車司機的利益。大通汽車出租有限公司就此表示,該公司推出這一承諾,目的是為了“乘客受益,行業增光,司機受惠”,即在保證乘客享受高質量服務的同時,樹立起“大通黃的”的品牌,公司對司機的正當利益一定會予以保護。 據介紹,該公司將“拒載”定義為:當出租車處于空車、待租狀態時,駕駛員問明乘客去向、或乘客告知租車目的地后,再以其它理由拒絕載運的行為。但是,的士空車處在行駛狀態,市民攔的士不停,或亮置有“暫停服務”牌;乘客要求的士違法行駛;乘客夜間乘車到非常偏遠位置;乘客為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無大人帶領的小孩等無行為能力且無監護人;乘客出長途不愿驗明身份;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等5種情況均屬于正常拒絕服務情況。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