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解樹森)記者昨日獲悉,市交警局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對未按規定安裝汽車電子標識以及破壞、拆除汽車電子標識的出租車進行處罰,并嚴厲查處噴涂出租車圖案的假套牌車輛。 記者了解到,市交警局聯合市交委于近期完成了全市近1.7萬輛出租車汽車電子標識的安裝工作,現仍有少數出租車未進行安裝。目前,我市噴涂出租車圖案的車輛如果沒有安裝汽車電子標識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多次未按通知時間進行安裝。 破壞或者擅自拆除電子標識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百元罰款。2017年1月1日起,市交警局將依據上述法規,對未安裝電子標識,破壞或擅自拆除電子標識的出租車進行處罰。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