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員工: 根據公司民主議政委員會提議,公司把建立“駕駛員交通事故互助基金”作為今年為駕駛員辦理的實事之一。現將《大通公司駕駛員交通事故互助基金使用管理辦法》(討論稿)在網上公布,公開征求意見。請員工,特別是駕駛員認真查閱,將反饋意見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前通過網上信箱(>> 請點這里進入網上信箱),或分公司反映到公司。 特此通知。
大通公司駕駛員交通事故互助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討論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構建和諧企業,提高駕駛員風險防范能力,緩解因交通事故處理的資金上壓力,根據議政委員們的建議,公司建立“駕駛員交通事故互助基金”(以下簡稱“互助基金”),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互助基金由公司統一管理,設立專用帳戶,專款專用。 公司民主議政委員會對互助基金行使監督權。 第三條 公司成立“駕駛員交通事故互助基金管理委員會”,由公司分管安全工作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安全技術部部長和民主議政委員2名代表組成,負責互助基金使用的審批,定期公布基金使用情況。 第四條 分公司經理、安技部長、出租駕駛員所在班組的指導員及班組長,聯合組成分公司初審小組,負責所屬班組長組成評審小組,負責所屬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借款時的初審,并負責向公司“互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呈報審批。 第二章 加入和退出 第五條 與公司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和《副班經營協議》的主、副班駕駛員均可自愿加入交通事故互助。加入時應簽訂《交通事故互助協議書》,一次性繳納互助基金。 第六條 駕駛員因合同終止、轉包、解除《副班經營協議》、自愿要求等原因可退出互助基金。退出時,先填寫《退出交通事故互助基金申請表》后辦理退款。 第三章 基金來源及使用范圍 第七條 公司一次性撥款30萬元作啟動資金,由自愿加入交通事故互助金的主、副班駕駛員按每人300元出資積累。 第八條 互助基金主要用于駕駛員在有責交通事故中第三者損失及車上乘客、駕駛員人身安全損失的借支,未繳納互助基金的駕駛員,以及發生無責交通事故,不得借支。交繳及按期歸還借支的互助基金,均免計利息。 第四章 借支和歸還 第九條 借支時應先提交書面申請,分公司初審小組根據申請及事故情況進行初審,符合借款條件的,向公司呈報。 第十條 對符合《互助基金》借款條件的申請,由分公司持《申請駕駛員互助基金審批表》到公司計劃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借款時間原則上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一條 借款駕駛員承擔還款責任。分公司負責互助基金借款的回收及追償工作。保險賠付款到位后,借款人須三日內到公司辦理還款手續。 第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第三者財產損失,駕駛員預支金額達到6000元后,可按該事故中駕駛員責任賠償比例的60%申請互助基金借支。 第十三條 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上乘客、或第三者人身傷亡,駕駛員預支金額達到1萬元后,可按該事故中駕駛員責任賠償比例的50%申請互助基金借支。 第十四條 交通事故互助金單筆事故借款額原則上不超過4萬元。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公司經理室。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