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
為創建一流的企業品牌,四年來,公司聘請義務監督員乘車督查大通車運營服務質量,促進了公司管理水平和出租車駕駛員文明規范服務質量的提高。現因第二批義務監督員聘期屆滿,在向社會公開邀請、熱心市民自愿應聘及征求個人意見的基礎上,公司決定聘請吳天祥等十一位同志為本公司第三批義務監督員,聘期二年。公司義務監督員按修訂后的《大通公司義務監督員活動辦法》開展監督活動。
十一位義務監督員的名單及工作單位如下:
1、吳天祥:黨員 武昌區政府巡視員。
2、馬躍進:黨員 武漢市何灣勞教所干警。
3、從詩剛:黨員 武漢汽車客運總站副總經理。
4、李文秀: 黨員 武漢電視臺《百姓連線》編導、記者。
5、龐 玲:三江集團特種車輛技術中心主管、工程師。
6、胡寧寒: 湖北省廣播電視總臺楚天交通廣播頻道播音員。
7、王啟東:黨員 華中電力集團高級工程師、人力資源部部長。
8、侯國順:家園文化廣告公司藝術總監。
9、袁國庭:武鋼興達公司工人。
10、高 欣:太平洋保險公司業務員,經濟師。 11、孫 靜:姑嫂樹小學教師。 特此決定 附:1、大通公司義務監督員活動辦法 2、文明規范服務測評乘車調查表二00七年元月二十九日
[NextPage] 附1: 大通公司義務監督員活動辦法 (2005年元月21日發布,2007年元月29日修訂)
第二條:義務監督員由若干位踴躍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關心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的熱心市民組成。采取公開招聘、自愿應聘、公司聘請的辦法產生。 第三條:公司向義務監督員頒發《聘書》和《義務監督員證》。聘期二年,可以續聘。為義務監督員履行義務提供必要的方便。全體主、副班駕駛員應自覺接受監督。 第四條:義務監督員應聘后因病、事不能參加活動時,可向公司報備,不再履行義務。 第五條:義務監督員的義務: 1、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文明創建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及合理化建議。 2、收集社會各界及出租車駕駛員對公司工作的評議,并及時反饋。協助改進大通品牌形象。 3、每月隨機租乘三輛以上的大通車,按照《文明規范服務測評乘車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表樣附后)上所列調查項目,一車一表地進行填寫。實事求是地提出評議意見。同時,在《調查表》上粘貼當次的租車打印發票。 4、義務監督員在乘車調查時,應與駕駛員簡短交流對文明規范服務的意見。必要時可出示《義務監督員證》。 5、若發現駕駛員違規拒載、拉客談價,未租乘該車時,仍在《調查表》上詳細記錄車號、時間、地點及駕駛員的體貌特征。 6、每月底前,通過傳真、郵寄或遞送等方式,將填寫完畢的當月《調查表》反饋至公司營運督導部。若有不便,可電話通知公司派員登門取回《調查表》。 7、每年二至三次,應邀蒞臨公司參加義務監督員座談會。 第六條:公司每半年一次,向每位義務監督員發給“租車考察費”300元。 每季度一次,發給《調查表》,供填寫調查結果。 第七條:公司營運督導部負責義務監督員的聘請、聯絡工作,負責收集、匯總、分析《調查表》。將調查結果編入《營運督查簡報》發布,有針對性地揚長補短。 第八條:本修訂辦法從2007年元月30日起實行。
附2: 文明規范服務測評乘車調查表 QR82104 租車時間: 月 日 時 分至 時 分 自編號: 上車地點: 下車地點: (拒載、拉客可不填寫) 請在以下調查內容評議欄□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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