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勁松 通訊員王麗華)市物價局昨日通告說,今起,我市調整客運出租汽車燃料附加,由現行的每車次1.5元調整為2元,乘客依照出租車主出示的相關憑據交費。 據介紹,2010年11月,我市建立出租車營運價格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去年初由于成品油價格變動93#汽油價格從6.80元/升調整為7.05元/升,市政府及時啟動油運價格聯動機制,3月20日,燃料附加標準由1元調至1.5元。 去年,隨著油價幾次波動,4月,93#汽油價上漲至7.45元/升,雖進入收取2元燃料附加區間,但鑒于當時價格形勢嚴峻,市政府暫緩啟動聯動機制。10月,油價下降至7.20元/升。 今年2月,93#汽油又上漲至7.45元/升,再次進入到收取2元燃料附加的區間。今日零時起,油價再次上漲,93號汽油價格從每升7.45元漲到7.95元。按聯動機制規定,我市決定提高出租汽車燃料附加,以疏導油價上漲矛盾。 按規定,出租車經營者需在出租車醒目位置張貼燃料附加標價簽,向乘客出具由市地稅局統一印制的出租車燃料附加發票。 物價部門將加大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利用價格調整之際散布虛假漲價信息、搭車漲價、變相漲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維護城市客運市場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