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交管部門獲悉,今年元月至今,路口電子警察抓拍到的“闖紅燈”違法行為共有7832起,平均每天有123起闖紅燈現象被抓。與去年同期相比,闖紅燈違法次數上升5%。而未安裝電子警察的路口闖紅燈現象更為突出。針對節后“闖紅燈”嚴重違法行為有所抬頭的現象,昨全市一千余名交警進行了“闖紅燈”專項整治,共有210名司機因闖紅燈受到處罰。 我市闖紅燈現象的發生一般有三個特點:一是較寬闊路口多發;二是交通平峰時段比高峰時段多;三是沒有安裝電子警察的路口多發。 昨晚,千余名交警守控在各路口,特別加強了無電子警察路口的巡邏警力。19:38分,一輛牌號為鄂A32550小客車沿解放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三陽路口,此時路口信號燈為紅燈,該車絲毫沒有減速,向右打了一下方向,徑直闖過路口,險些撞到一輛南北向通行出租車。與此同時,該車的闖紅燈違法行為被在此路口守控的交警通過攝像機記錄下來。攔下該車時,司機一臉無辜,拒不承認闖了紅燈。民警播放了錄像后,司機看到自己幾分鐘前因闖紅燈險些與出租車相撞的一幕時,汗顏地說“好險,好險!” 采訪中,一半以上的司機表示知道闖紅燈違反交通規則,但“為了趕時間”,違法、事故這些字眼全拋腦后。 交警提醒:“闖紅燈”是十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闖紅燈的駕駛員將受到罰200元,扣3分的處罰。望司機朋友謹慎駕駛,“寧停三分,不搶一秒”,讓交通事故在自己腳下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