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學習內容
出租車是一個服務行業,面向廣大的群眾,提供有償服務,自然免不了被投訴的可能。
每一個出租車司機當然應該熱情,真誠的按照出租車司機的規定去執行,為每一個乘客提供滿意的服務,但是出租車司機是良莠不齊的,而每一位乘客也是良莠不齊的,所以這種矛盾就導致了很多的投訴。
司機師傅,如果自己做的光明正大守法守規,自然不怕被投訴,有理走遍天下,但是如果你真正的犯了錯,甚至違法了,投訴你就是應該的,你理所當然要受到懲罰,一點也不為過.
所以日常營運中要積累經驗,加強良好服務意識。
乘客乘車時,駕駛員應主動開啟車門,照顧乘客上車,幫助乘客提拿放置行包,提醒坐在前排的乘客系好安全帶,注意乘車安全。
乘客上車后,駕駛員要準確、耐心地解答乘客提出有關的問題,做到有問必答。
開車前,駕駛員應檢查車門是否關牢,問清乘客的去向及乘車要求,同時開啟計價器。如乘客不知目的地的詳細地址時,要主動熱情地幫助查找;如乘客單程去郊區、外地需加收空駛費、過路和過橋費時應事先向乘客說明情況,使乘客心中有數。
駕駛員在營運過程中,要正確使用計價器,不得私自調校計價器和里程表。
駕駛員要主動關心和幫助乘客,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乘客要服務熱情,照顧周到。
行車時,駕駛員要根據乘客要去的地點選擇最近的路線行駛,不得舍近求遠無故繞道,如因道路改造或其他原因確需繞道時,應主動向乘客說明情況,如乘客不同意繞行要求下車時,應按實乘里程收費,不得拒絕乘客下車或多收車費。
安全學習內容
一、通報月度事故發生情況及個別事故案例分析。
二、車禍猛于虎,和平時期對人類安全威脅最大的莫過于車禍了。因此保證行車安全,預防各種行車事故的發生顯得十分重要。
我認為,只有假設你周圍的其他交通參與者都是菜鳥或者都不會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隨時都會作出違反交通規則的危險動作對你造成安全上的威脅,而你則對這些可能會發生的危險情況已經有足夠的預判并有足夠的預防措施來加以應對從而能最大限度的保證交通安全才能稱其為一個真正合格的“防御型”駕駛員,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證行車安全。
即使路再窄,也要走自己這邊的路,不要占道行駛,這是保證行車安全的基本前提。“走自己這邊的路”,具體地說,就是要按照交通規則的要求,走自己應該走的路!
學會使用燈光(前大遠光燈)警示信號。據我觀察,絕大部分司機都不會或者是沒有意識到燈光警告信號(尤其是在白天)對于安全行車的重要性。經常看到這樣的司機(幾乎占白天超車者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在不做任何警示的情況下,從你旁邊刷的一聲就超車過去了。此時如果被超車由于某種原因稍微變換一下車道,那將是十分危險的!而如果超車司機用燈光提醒一下被超車司機,那就要安全的多了。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除了司機麻痹大意主觀的認為沒事以外,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家普遍認為大白天陽光燦爛,故而燈光的作用有限,打了燈也沒用。其實不然,實踐證明白天燈光的警示作用無論是對于橫過馬路的行人還是前方車輛或者是對面來車其警示效果都要遠遠的大于喇叭,尤其是在夏天炎熱季節和冬季寒冷季節大部分車子都關窗開空調的情況下更是如此,這一點對于行車安全十分重要,沒用過的司機網友可以試一下。但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晚上在超車時或是雖不超車但前車距你不十分遠時不要讓遠光燈常亮,這樣會嚴重干擾前車司機視線,如前車司機是經驗不足的新手則極易在你超車時由于視線不清和慌張而導致發生危險。二是超車時給前車超車信號白天不要超過兩次晚上不要超過一次,以免前車司機對你產生誤會。
安全并不意味著在所有情況下都要謙讓,而是應該在該謙讓的時候就謙讓,在不該謙讓的時候就要搶道,在某些情況下,搶道也是為了安全。例如,當你的位置正好處在一輛車(尤其是大車)后面時,你后面有一輛車要超你的車,如果讓他超上來,你將處于三臺車構成的三角形中最危險的一角上,如處理不當將極有可能對你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險。這時如果經判斷有足夠的處理時間不至于和后車碰撞的的話,應該果斷地打左轉彎燈迅速占住超車道不讓后車超上來并先行超越前方車輛,超越后迅速打右轉彎燈回到行車道讓后車超越。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這是最安全又不影響大家行車速度的處理方法。如果后車來得太快,自己左轉會有危險,此時應該迅速減速以便加大和前車的安全距離,待后車超過去后確實判明安全時再打左轉向燈超越前車。技術不熟練者尤其是新司機特別要注意這一點!
在路況不十分好的情況下,如果后面有車要超越你(即后車已經發出超車示意信號)時,千萬不要故意不讓路,而應該在可以超車的路段上打開右轉彎燈,禮貌的示意后車可以超車。請注意:這里指的是“在可以超車的路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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