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文明服務規(guī)范》要求駕駛員:乘客上車前,不得詢問乘客的目的地;無法確認乘客目的地時,應幫助查詢。
2、新《營運督查管理辦法》將“破壞或控制GPS設備造成無法定位或無法聲像監(jiān)控的。”新增為嚴重違章行為,處罰200元。
3、雨天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發(fā)生“水滑”現象時不可急踏制動踏板減速。
4、機動車行駛中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
5、駕駛機動車在雨天臨時停車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6、當機動車在濕滑路面上行駛時,路面附著力隨著車速的增加急劇減小。
7、開始下雨的路面是最容易發(fā)生側滑的路面。
8、再修訂后的《駕駛員安全行車獎罰規(guī)定》從2021年5月1日起執(zhí)行,發(fā)生主責交通事故罰款上限為1500元,發(fā)生全責交通事故罰款上限為2000元。
9、“車輛內外公示服務監(jiān)督電話,引導乘客向公司投訴駕駛員違規(guī)”是公司營運秩序綜合整治舉措之一。
10、駕駛員想在車內休息時,應選擇僻靜路段停車,顯示暫停標志,鎖好車門車窗。
當月駕駛員繼續(xù)教育培訓內容
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第三節(jié) 駕駛員從業(yè)許可
第二十六條 取得從業(yè)資格證的駕駛員,應當經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從業(yè)資格注冊后,方可從事客運出租汽車服務。
第三章 營運服務
第二十八條 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隨車攜帶從業(yè)資格證和巡游車道路運輸證或者網約車運輸證;
(二)保持車身內外整潔、設施設備完好;
(三)按照規(guī)定的計程計價方式和標準收費,提供符合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發(fā)票;
(四)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調、音響等服務設備;
(五)未經乘客允許不得另載其他乘客;
(六)不得在車內吸煙,營運中不得進食;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九條 駕駛員運送乘客,經過依法收費的道路、橋梁等設施所支付的費用由乘客承擔。駕駛員應當向乘客出具通行費發(fā)票。
第三十條 乘客租乘客運出租汽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得向駕駛員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傳染性等物品;
(三)不得攜帶寵物(導盲犬除外)以及其他影響車內衛(wèi)生的物品;
(四)不得在車內吸煙或者向車外拋灑廢棄物,不得破壞車內設施設備;
(五)醉酒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有陪同或者監(jiān)護人員;
(六)目的地超出本市行政區(qū)域或者夜間去偏遠、冷僻地區(qū)的,應當配合駕駛員到治安檢查站點辦理登記等相關手續(xù);
(七)按照規(guī)定的計程計價方式和標準支付車費;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駕駛員對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乘客,可以拒絕或者終止服務;終止服務前的車費,乘客應當按照規(guī)定支付。
第二節(jié) 巡游車營運服務
第三十二條 駕駛員在從事巡游車營運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有客、空車待租、暫停服務和電召時,顯示明確標志;
(二)不得議價、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繞道行駛;
(三)在機場、火車站、客運碼頭、長途客運汽車站、旅游景點和其他主要人流集散地載客時,應當文明排隊,服從調度;
(四)不得使用未經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計價器,不得私自拆除、改裝計價器,不得破壞計價及附屬管理功能;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在從事巡游車營運服務過程中不得有下列拒載乘客的行為:
(一)在車輛空車待租狀態(tài)下,停車問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絕載客的;
(二)在車輛空車待租狀態(tài)下,在乘客集散點或者路邊待租時拒絕載客的;
(三)接受電召等預約服務后,未按照承諾提供服務的;
(四)在經營區(qū)域內以自定營運目的地等方式挑選乘客的;
(五)其他無正當理由拒絕載客的。
第三十四條 駕駛員在從事巡游車營運服務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絕支付車費:
(一)不按照規(guī)定的計程計價方式和標準收費的;
(二)不出具車費發(fā)票的;
(三)起步價里程內因機械故障、交通事故等原因無法完成運送服務的;
(四)未經乘客允許另載其他乘客的。
《關于壓降交通違法的實施意見》
三、開展壓降三類多發(fā)交通違法行動
2、試點對兩類多發(fā)交通違法考核扣分。從2023年5月起,對發(fā)生“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兩類交通違法的駕駛員,試點在考核時按“發(fā)生一次重點壓降的交通違法”扣3分。
五、嚴格落實多違法駕駛員的回爐復訓
個人年度交通違法達到2次的駕駛員,應在次月參加回爐復訓。之后月份中,如再發(fā)生交通違法,要在次月再次參加回爐復訓。
優(yōu)質服務創(chuàng)品牌
一、大通車駕駛員應做到
1、樹立品牌意識:品牌是企業(yè)的生命。要做到高標準、嚴要求,即使犧牲個人利益,也要維護品牌形象。
2、強化服務意識:乘客滿意是服務的根本。要認同“乘客投訴無小事”、“用心服務,心靈相通”、“永遠追求乘客滿意”、“大通車伴您平安行”、“您滿意,我快樂”等服務理念。
3、提升職業(yè)化技能:遵章守規(guī),克服陋習,不斷學習,提升自我。熟練使用車載終端、計價器等設施。
4、安全行車無違章、無事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時時牢記安全責任,每月參加安全學習。
5、規(guī)范服務零差評、零投訴:嚴格遵守運營規(guī)范,主動請乘客評議服務,現場消化司乘矛盾。
6、愛護車輛及附屬設施:遵守車輛及附屬設施的維保規(guī)定,保持良好的車內環(huán)境和車容車貌,保持附屬設施完好。
7、遵守公司日常管理規(guī)定:在大通微信號注冊,學習并遵守《出租車駕駛員守則》,注意遵守計價器刷卡、車輛按期維保、車輛定期檢查等日常管理要求,按《駕駛員考核評分辦法》、《出租車駕駛員個人積分管理規(guī)定》接受考核。
二、管理人員對出租車駕駛員的承諾
大通公司管理人員對出租車駕駛員服務與管理時,承諾做到:
1、主動熱情,微笑服務,佩證上崗。
2、使用“您好、請、謝謝、再見”等禮貌用語。
3、實行首問接待制,引領駕駛員到辦事窗口。
4、受理駕駛員訴求,事事登記,件件回復。
5、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為駕駛員排憂解難。
6、24小時受理事故報案、指導處理,按駕駛員要求到處理現場。
7、限時維修事故車輛,超時補償。
8、限時辦理營運證照。失職缺辦,承擔賠償責任。
9、收取任何款項出具財務簽章的收據。
10、不以任何形式向駕駛員索要錢物。
如有違反,向駕駛員賠禮道歉,接受公司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