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學習內容
2022年9月份,共受理乘客投訴17起,據查實公司認定投訴成立的8起,其他投訴1起,線路糾紛3起,服務糾紛3起,故意繞道1起。投訴量在承上升趨勢,九月隨著開學季及疫情控制下來的因素,出租車生意顯著回暖,但是整體行業還是層次不齊。在各交通局強力監督下,執法力度遠比往年增強。望各位司機重視避免投訴督查等違規行為。
疫情防控,事關你我!人人為我,我為人人!請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營運。一是駕駛員務必堅持一天一次的核酸檢測、營運時配戴口罩;二是務必堅持主動查驗乘客健康碼并提醒乘客配戴口罩;三是務必堅持車內定期通風及消毒。漢口火車站,青山武漢站,各區街道重要路口,隨時都有運管的人出來查核酸,口罩,健康碼,這個月出現很多暗訪需要大家警惕。
殘留發票--典型案例分析
2022年9月15日在漢口火車站我司鄂AXM279被運管查處下客未撕票,有發票殘留。
違規代碼B11B-16。殘留發票對司機處以二十元罰款,整改學習準備,希望其他司機引以為戒。
故意繞道--典型案例分析
9月18日晚上8點09分我在黃陂區天河機場乘坐出租車(鄂ADX7882) ,在東西湖區涇河街6 1精品酒店下次,司機繞行了機場高速,車費是104元,35公里,實際上19公里就可以達到。
公司現將辦理情況回復如下 :您反映出租車故意繞路問題我們非常重視,工作人員電話聯系您了解情況,后通知當事駕駛員到公司接受調查,您反映9月18日上午8.00乘坐DX7882出租車。 經調查核實營運軌跡發現司機繞路。當事司機的行為違反了行業服務規范和公司規章制度。處理決定如下:1:對司機進行學習,提出批評,提高認識。2:記入誠信檔案一次。3:列入公司強化培訓學習一次并罰款500.2022年9月20日14:27,我單位工作人員通過電話15717142972向您反饋辦理情況,您已知曉辦理結果。同時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經辦單位:武漢大通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這個司機的處罰是典型,其實這單是不應該走機場高速的,繞道是按最優路線超過20%為主,這明顯超出了很多,不要認為從機場出來的外地人就不懂武漢地圖,現在各個導航APP都能查得到大概的公里數和價格,繞一次路除了退還乘客多出的運費,還要接受五百的罰款,真的是得不償失,望廣大駕駛員警戒,還請大家做好合理合規營運,安靜祥和過好國慶!
安全學習內容
本月事故情況通報:
九月份,六分公司認定事故數5起,其中擦碰1起.追尾2起,,撞電動車1起,單方事故1起。
典型事故案例:鄂AXW912 單方事故
2022年9月25日21時,我公司6048(鄂AXW912)主班駕駛員張利輝駕駛該車在淺水灣路撞上路中護欄,全責
事故分析:駕駛員避讓路中行駛的電動車,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發生。
夜間道路環境對安全行車的主要影響是什么?
夜間道路環境對安全行車的主要影響是能見度低,不利于觀察道路交通狀況。晚上,司機的視力很差。在沒有照明的路段,駕駛員的視力普遍受到影響,看不清前方的東西,或者看不清、判斷不清前方東西的距離。
夜間行駛注意什么?
1、夜晚切忌超速行駛,夜間的行人比較少,所以司機很容易高速行駛,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會大大增加。此外,夜間從明亮的地方行駛到黑暗的地方時,必須降低車速,尤其是在通過狹窄的道路,需要謹慎駕駛。
2、拒絕疲勞駕駛,夜間駕駛,尤其是午夜后,是車主最容易疲勞困倦的方式。這時候可以放一些節奏感強的音樂刺激人的聽覺,或者擦一些清爽的物品驅走睡意。這里需要提醒的是,太累的時候要注意休息,不要強迫自己趕夜路。
3、防止近距離跟車行駛,司機晚上開車時,一是視線不如白天,第二,他們經常遇到危險和緊急情況。因此,駕駛員必須隨時準備停車。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危險,應注意適當增加跟隨距離,以防止前后車輛發生碰撞。
夜間開車,經常會出交通事故,所以大家在開車時,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現,做到安全駕駛。
當月駕駛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
電動車維修注意事項
(一)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含無責事故)的,必須到公司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
(二)三電系統(驅動電機、動力電池、電機控制器)維修必須在廠家指定網點進行,否則不能享受三電系統質保政策。
(三)駕駛員不得私自改裝電動車線路。
(四)駕駛員自行承擔維修費用的,須選擇有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營運督查管理辦法
第四章 違章處理及程序
第十條 對各種形式督查中查實的違規行為,首先對當事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當面指導糾正,然后由營運督導部或分公司下達《限期整改、違章處罰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
營運督導部將內部自查、義務監督員乘車、行業文明規范服務測評、乘客評議、社會監督等檢查結果,歸類統計分析后轉送分公司。由分公司復核后,依本辦法對不合格項下達《通知書》。
分公司應對被乘客投訴、經營運督導部轉送有不合格項或違規行為的車輛及駕駛員,在2個工作日內實施召回處理,對已下達《通知書》要求對車輛及設施限期整改的,在3個工作日內對車輛實施召回復查。
第十一條 對違反《大通公司文明服務規范》的輕微違章行為,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重點項目如下:
(一)車門標志模糊不清。頂燈破損或字跡不清。
(二)車載設備故障。空調、音響、車門拉手、玻璃升降器等功能不全。未隨車攜帶有效的安全設施。
(三)PVC座套破損或修復不當。行李廂物品過多,影響乘客放置行李。
(四)租價標貼缺失或破損。公司宗旨標貼缺失或破損。服務監督卡架缺失、破損、安裝不規范。《對乘客的承諾》等行業或公司規定的標識缺失、破損、或設置不規范。
(五)車身殘破花、凹陷、油漆脫落或有色差。車內外飾件缺失或破損。車地墊或踏腳墊破損。車輛牌照缺失、破損或變形。車窗上殘留作廢標識。車內及行李箱不整潔、有雜物、積灰、煙頭。
第十二條 對發生下列一般違章行為之一的,下達《違章處罰通知書》,處以20元—100元罰款。
(一)未按規定亮置或未按規定在車載智能終端登簽本人的《服務監督卡》。
(二)未定期清洗更換車椅座套,或未按規定完成車輛集中保潔。
(三)私自拆除、破壞車輛管理識別裝置。
(四)頂燈缺失或夜間不亮。
(五)車門上規定標識殘缺,或車身有個性化裝飾,或以不當物品遮擋車窗。
(六)車內外張貼非公司統一設置的廣告。
(七)公司《對乘客的承諾》表述的前7種違規行為之一。
載客營運中必講的“您好”、“謝謝”、“請帶好物品”、“再見”等四句話,每少講一句,處以20元罰款。
(八)未按公司規定著裝。
(九)收取乘客車費需找零錢時,未“有零找零、無零讓零”。
(十)未按乘客的合理要求行駛。
(十一)未主動給付乘客當次、清晰完整車票,或計價器上殘留發票。
(十二)駕駛時未系好安全帶。
(十三)營運中計價器語音提示失效,或私自控制發票打印。
(十四)載客行駛中使用手機或電臺閑聊,或私自安裝車載電臺。
(十五)未遵守網約服務規范。
(十六)未按期限整改違章行為或整改仍不合格。
第十三條 對發生下列嚴重違章行為之一的,下達《違章處罰通知書》,處以200元—500元罰款,可并處停止車輛營運1日—15日,給予警告或通報。情節惡劣者,解除出租車經營合同或副班經營協議。對觸犯法律的違法行為,移交司法機關
追究違法責任。
(一)將車交給無證人員營運。
(二)私自改裝、調校計價器,使用計價器舞弊,或未在公司對計價器刷卡啟動。
(三)不打表議價經營(除長途業務、包車服務外),多收濫要車費。
(四)違規拒載,或使用營運方向示意牌,或不遵守站點管理規定,在站點攬客、拉客。
(五)故意繞道宰客,或無正當理由中途終止服務。
(六)隱匿乘客遺失財物。
(七)服務態度惡劣,辱罵或毆打乘客。
(八)開車逃避或拒不接受行業檢查或營運督查。
(九)違反《對乘客的承諾》,違諾收取乘客車費。
(十)破壞或控制車載智能終端設備造成無法定位或無法聲像監控的。
(十一)被行業、社會宣傳媒體曝光批評,或被投訴違章經營,或因嚴重違章行為受到行業處罰,給公司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第十四條 對違章行為的處罰,由車輛所屬分公司執行。不在營業站點、路面或車上當場罰款。
未辦理有效《服務監督卡》的駕駛員違章,處理主班駕駛員。
分公司依本辦法收取罰款后,出具罰款收據。
第十五條 《通知書》一式三聯,即“駕駛員聯”、“分公司聯”、“公司聯”。被查處駕駛員須簽收,拒不簽收的,由公司或分公司的兩位督查人員聯合簽字證實后,仍然執行處理。
各分公司負責跟蹤查核整改、處理到位,作好相關記載。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章被處理后,納入對駕駛員的綜合考核評分。
查處多收濫要車費、故意繞道、違反《對乘客的承諾》收取車費等違規的同時,違規駕駛員必須退還已收乘客的租車費。
第十七條 各分公司每月5日前,將上月處理違規行為的情況,上報營運督導部。
營運督導部將靜態和動態服務質量的督查狀況,及時通報分公司。每月一次綜合匯總分析,通報規范服務的成效及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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