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昨日,本報刊發了市民整治出租車拒載的種種“高招”后,有市民提出質疑:前不久,媒體曾經發布管理部門的規定,一年內違規達三次的的士,將被收回經營權,現在的士拒載嚴重,管理部門為何“干打雷不下雨”。 對此,武漢市客管處副處長易力表示,該規定是行業協會出臺的內部規程,不具有強制性。 市民陳先生說,今年2月20日,各大媒體曾援引武漢市客管處消息稱,該市重拳打擊的士違規行為,出臺《關于遏制劣質服務行為的共同意見》,凡一年內發生三次拒載、拼客、故意繞道、多收濫要的劣質服務行為,并被查實,的士司機除被罰款和扣分外,該車的經營權也將被收回。消息還說,一年內,公司違規車輛達到一定比例的,公司所有的車輛將被停運整改。“這些消息當時給我們很大的希望,覺得政府在下大力氣整治的士拒載,沒想到規定發布將近一個月了,情況依然如故。客管處是不是只在喊口號?”陳先生質疑。 記者就此采訪了武漢市客管處副處長易力,他表示,目前武漢市對于出租車違規營運行為的處罰,主要是依據《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至于“違規三次取消經營權”的說法出自《關于遏制劣質服務行為的共同意見》,該意見由武漢市出租車行業協會制定并通過,主要起到行業自律的作用,不具有強制性。“當然,行業協會可以在其他方面對企業施加影響,如在評優評先方面區別對待等。”易力說,雖然不能直接處理司機和企業,但行業協會可以向客管處建議處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輛的士被查實違規三次的。”(記者蘇海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