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交通事故頻發,為減少交通違法數量,增強安全守法意識,減少交通事故,分公司將對事故駕駛員駕駛安全教育,不僅口頭教育,還要做出案例進行分析,讓駕駛員更加直面的了解事故帶來的危害,望其他駕駛員也能提高警惕,時刻牢記安全行車重要性。
事故經過:
2024-02-29 20:32,自編號1140,駕駛員周某,駕駛車號為:鄂ADX6852小型新能源汽車在武漢市古田四路武漢飼料公司路口,因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發生追尾碰撞,造成雙方車損,經硚口大隊處理,我方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周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四十三條同行道行駛的機動車,應觀察路面情況,并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之規定”負全部責任。 事故對駕駛員帶來的損失:
1、目前我方車損金額:4665元 2、安全獎損失金額:700元 3、連續3個月刷卡受限。 4、安全罰款目前233元(對方車損未計算) 行為危害: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夜間視線不佳未合理控制車速。
預防事故措施:夜間車速適當,觀察周圍情況。 (責任編輯: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