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行車未減速撞死環衛工人,一的哥主動報警自首認罪。記者2月22日從硚口區法院獲悉,這名的哥因交通肇事罪獲刑11個月。 去年12月21日18時,王某駕駛鄂AY2613號出租車,沿本市硚口區中山大道由東向西行駛,當行至硚口路中國銀行門前路段時,由于王某未減慢車速,將在此路段北側快速機動車道內作業的環衛工人蔣某撞倒,蔣某送醫院搶救無效于今年1月3日死亡。 經法醫鑒定,蔣某因交通事故致嚴重顱腦損傷并發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某夜間駕車上道路行駛,未降低行駛速度,且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是此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蔣某無責任。 事故發生后,王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但其主動電話報警并且自愿認罪有自首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11個月。 詳情請看: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11-02/23/content_4763615.htm (責任編輯: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