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學習內容
元月份我們公司駕駛員產生了9起投訴,成立了7起,其中4起為嚴重違章,嚴重違章都要面臨雙重罰款,公司罰款500,車輛停運,執法大隊還要罰款500,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視,心態放正,規范服務,不要為蠅頭小利而受到處罰,你再怎么繞路、拒載都賺不了1000元,只要被乘客投訴一次,處罰是非常之重。其次大家一定要保持車聲干凈整潔,5081、5137車身不整潔在青山區被督察人員拍照,下整改通知要求整改。
案例1、來電人投訴:從天河機場搭出租到卓爾萬豪酒店,司機收費比各個平臺評估的價格多出一倍。百度地圖以及滴滴查30-40元,但他實際整體收費我82元。該行為嚴重影響外地游客對武漢的印象,作為開頭的第一印象便留下敗筆,對武漢出租業不再有信任,請政府協調處理。
調查:據調查:經調取該車投訴業務的行駛軌跡與監控視頻,駕駛員按收費最少導航選擇線路,但在金銀潭匝道錯過了路口,多走了幾公里。司機明知道自己走錯了路但沒有給乘客減費。駕駛員的行為違反了行業相關規定。公司認定司機有責,投訴成立。
處理:違規罰款500,停運3天,批評教育司機,記入誠信記錄檔,學習規范服務流程。
歸避方法:乘客上車后駕駛員應該按公里數最短的路徑行駛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如果要更換營運路徑,首先告訴乘客需比正常路線遠多少公里,大概要多出多少錢,征得乘客同意,而不是擅自更改線路,乘客必須有知情權,司機自己走錯路后,一定要向乘客道歉并按最近距離向乘客收費。
案例2、來電人投訴:1月25號20:53我在洪山區黃鶴路和武漢站西一路交匯處準備搭乘出租車(鄂ADX9512),但司機拒載。請相關部門幫忙核實處理。
調查:據調查:司機在武漢站外停車攬客,問乘客去哪里,問了2個乘客去的目的地比較近就進站點接客了。公司認定司機有責,投訴成立。
處理:違規罰款500,停運5天,批評教育司機,記入誠信記錄檔,學習規范服務流程。
歸避方法:營運過程中應該杜絕拒載行為,有個很容易犯的拒載行為,在站點排隊,前面的車子不帶的乘客,要是上了你的車,一定要帶,這個時候,乘客本來就帶著情緒,如果你再拒載乘客,乘客很打概率會投訴你拒載。這種情況也比較少,但是遇到了,一定要處理好,服務好乘客,避免投訴。
最后就是在營運中一定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讓乘客滿意,不要因為現在生意好了就開始挑客,現在人的維權意識非常強,乘客不是韭菜。在車上和乘客發生糾紛時,請立即與營運科聯系,現場化解矛盾。
安全學習內容
第一部分:新能源電動車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1、充電注意事項
(1)車輛使用過程中,每個月至少進行一次慢充至充滿電。
(2)充電前先查看確保車輛充電口和充電槍內沒有水或異物,金屬端子沒有生銹或者腐蝕。若存在這些情況,不要進行充電操作。
(3)在車輛充電時,建議不要開啟空調設備,這樣會加速動力電池損耗和無法充滿電。
(4)在車輛充電時,充電槍將被鎖止,此時不要用力去拔充電槍,以免損壞電器接口。
(5)在車輛充電過程中,如需斷開充電槍,應先將充電電源斷開。
(6)在車輛充電時請勿觸摸充電口。若發現車輛發出異味或冒煙等異常情況,請立即停止充電。
(7)請勿在暴風雨天氣或打雷的情況下室外充電。雷電可能損壞充電設備和車輛。
2、拖車注意事項
必須使用平板式救援車裝載車輛,不允許對車輛進行牽引,以免造成車輛減速器損壞。
3、車輛清洗注意事項
(1)禁止用水沖洗動力總成艙,否則可能導致電器線路、驅動電機和動力總成艙內相關部件故障。
(2)禁止使用水或其它液體接觸車內的電器元件,否則可能損壞電器元件。
(3)對動力總成艙清潔時,禁止觸摸帶電部件,以免受到電擊,造成傷害。
4、車輛高壓部件注意事項
整車橙色線束均為高壓線,高壓部件上均貼有警告標簽,禁止觸碰,以免受到電擊,造成傷害。
5、通過涉水路段注意事項
(1)涉水前,應正確估計或探明涉水深度及積水區域特性,積水高度不得超過車身下邊緣。對不明情況的積水區域,切勿強行涉水。
(2)如要涉水行駛,在車輛起步前將空調關閉,選擇平坦的地方,以穩定而緩慢的速度駛過積水路段。
(3)涉水后,輕踩幾下制動踏板,使制動器干燥,以便恢復制動力。
6、車輛維修注意事項
(1)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含無責事故)的,必須到公司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
(2)三電系統(驅動電機、動力電池、電機控制器)維修必須在廠家指定網點進行,否則不能享受三電系統質保政策。
(3)駕駛員不得私自改裝電動車線路。
(4)駕駛員自行承擔維修費用的,須選擇有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7、新能源車輛冬季續航縮減明顯,注意一下幾點:
(1)出車前同樣要熱車:既可延長電池壽命,也可提升一部分續航;
(2)合理使用空調:將空調溫度設置約22度,減少不必要的耗電;
(3)及時充電,防止路上拋錨:一般建議剩余電量不低于30%。冬季續航里程會下降30%-40%,是正常現象,用車后建議及時充滿電。
(4)充電前確保槍頭干燥:充電前,養成車輛充電口檢查習慣,尤其冬季充電,應確保使用環境通風、干燥,確保充電安全。
(5)每月使用慢充補電:這樣使電池處于淺循環狀態,可以延長電池壽命。
第二部分:分公司1月份安全情況通報
安全事故通報及典型事故分析:
(1)疲勞駕駛(身體不適)至單方事故。2023年元月4日上午9點半左右,我司主班駕駛員(自編號5099)駕駛鄂ADE8307車輛行駛在龜北路,由于疲勞駕駛(身體不適)對車輛失去控制,導致車輛撞上路旁人行道樹木發生單方事故。事故造成車輛前部受損,經漢陽大隊處理我方駕駛員鄭繼逢負事故全部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約9000元。
(2)疲勞駕駛致三車追尾。2023年元月19日凌晨12點半左右,我司主班駕駛員(自編號5109)駕駛鄂AXC017車輛在二環線高架-漢口站通道因疲勞駕駛打瞌睡,不慎與前方兩車發生追尾,事故造成車輛受損經江漢大隊處理我方駕駛員劉鴿飛負事故全部責任。造成車輛經濟損失約9300元。
(3)疲勞駕駛致單方事故。2023年元月27日早上6點半左右,我司副班駕駛員(自編號5103),駕駛鄂ADX7932車輛,因疲勞駕駛在三環線和諧路匝道不慎撞上路旁護欄造成車輛受損,經洪山大隊處理,我方駕駛員負事故全部責任。造成車輛經濟損失約7300元。
近期出行市場有所回暖,但是因為疲勞駕駛事故頻發,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在做好營運的同時,謹記“安全行車”,造成事故損失得不償失。
重點交通違法路段(2022年12月):
1)T3航站樓下引橋(限時7分鐘通行)(4條違法記錄),原因均為:限行7分鐘;
2)和平大道(建設一路路口)(2條違法記錄),原因均為:違規變道;
特別提示:系統會根據車機終端中的登簽信息自動匹配交通違法駕駛員,從而影響駕駛員的考核得分,因此駕駛員在車機終端一定要嚴格登簽信息!!
第三部分: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1、上下乘客時,一定要觀察前后的電動車,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上下乘客,下車時注意提醒下車乘客注意安全;
2、通過紅綠燈時按道行駛,不要爭道搶行,夜間光線突亮突暗,眼睛難以適應,應該降低車速。
3、冬季暖氣使用率高,長時間駕車,請交替使用內外循環,適時開窗通風,防止疲勞駕駛。
第四部分:
2022年12月份電子眼違章公示:
當月駕駛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
電動車統一保養要求
保養周期:
間隔里程達到9000公里,且不超過12000公里(別克微藍車型:間隔里程不超過10000公里)。
被投訴駕駛員的處理規定
第一條 為打造大通品牌,提升服務質量,幫助出租車駕駛員(以下簡稱“駕駛員”)牢固樹立避免乘客投訴的意識,維護乘客正當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投訴處理中,秉承“乘客投訴無小事”的服務理念。
第三條 投訴處理中,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
(一)被投訴的事情經過不清楚不放過;
(二)乘客對回復不滿意不放過;
(三)被投訴駕駛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四條 駕駛員被乘客投訴后,分公司通過調取錄音、錄像、營運數據、車輛軌跡,查明事情經過,認定駕駛員是否有違規情形。
無法通過技術手段查明事情經過的,應召回車輛、駕駛員當面調查、認定。必要時走訪現場取證、向乘客取證。
第五條 除乘客所述不實、車輛信息不符的情形外,駕駛員應寫出《被投訴駕駛員的思想認識》,自查被乘客投訴的原因,向乘客道歉,并制定整改措施。
必要時可要求主班駕駛員參與副班駕駛員投訴處理,幫助其認識錯誤。
第六條 駕駛員有行業法規、公司規章所列違規情形的,視情節輕重、被投訴次數、認錯態度,予以批評教育、限期整改、違章處罰、車輛停運,直至解除合同(協議)等處理。
無證駕駛員被投訴的,由主班駕駛員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第七條 分公司應對被投訴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培訓指導,以提高認識、引以為戒。
第八條 分公司應對違規駕駛員開具《限期整改、違章處罰通知單》,對一般或嚴重違章行為,依規予以經濟處罰;駕駛員有嚴重違規行為的,可對所涉車輛并處1--15天的停運處罰。
因嚴重違章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分公司應陪同駕駛員當面向乘客道歉。
造成乘客經濟損失的,應由駕駛員合理賠償乘客。
第九條 被投訴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參加公司集中舉辦的“被投訴駕駛員回爐復訓”,并考試合格。否則,收回《服務監督卡》,暫停營運。
(一)有違規拒載、故意繞道、態度惡劣等嚴重違章行為;
(二)年度內被投訴達二次。
第十條 被投訴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認錯態度,應對所涉車輛處以5--15天的停運處罰。
(一)拒不接受投訴調查、違規處理;
(二)年度內發生二次違規拒載、故意繞道、態度惡劣等嚴重違章行為,或年度內被投訴達三次;
(三)在窗口地段因劣質服務被行業管理部門查處;
(四)因劣質服務被媒體曝光。
第十一條 主班駕駛員因被投訴,構成《出租汽車經營合同》嚴重違約的,分公司依規解除經營合同。
副班駕駛員因被投訴,出現應解除副班經營協議情形的,分公司予以清退。
第十二條 因被投訴違規予以解約清退的駕駛員,公司永不錄用。
《雷鋒車》評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打造大通品牌的精品車隊,激勵廣大出租車駕駛員安全優質服務、“學習雷鋒、奉獻他人、提升自我”爭當《雷鋒車》,充分發揮《雷鋒車》的示范帶頭作用,規范《雷鋒車》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達標條件
第二條 主班駕駛員經營期達一年。
第三條 上年度主班駕駛員均獲得年度規范服務獎勵。
第四條 上年度主班駕駛員均獲得年度安全無事故獎勵。
第三章 評選程序
第五條 公司每年初集中評選發展一批《雷鋒車》。經駕駛員提出申請,分公司推薦申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合格,總經理審批后,每年3月5日授予《雷鋒車》榮譽。
第六條 申請加入《雷鋒車》的駕駛員需提交自愿遵守《雷鋒車》承諾的書面申請,分公司在信息系統中申報時,需上傳駕駛員申請書。
第七條 對駕駛員有優質服務、助人為樂、拾金不昧、委屈服務、見義勇為等事跡,獲得公司突出事跡獎勵的,分公司可特別受理駕駛員申請并申報,公司審核后即時授予《雷鋒車》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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