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號21點25分左右,兩個年輕小伙子在東湖路蔡家嘴公交站攔乘了大通公司1011號出租車,要到東湖路湖北日報。當時雨下得很大,兩個年輕人上車后坐在后排,一路兩人隨意聊著天,很快就到達了目的地。
兩個年輕小伙子下車后,駕駛員江文接到一個滴滴單,乘客從東湖到光谷。接到訂單乘客后,車剛行駛在水果湖隧道,車內響起手機鈴聲,坐在后面的乘客隨著鈴音看去,發現后座靠安全帶處有一部手機正閃爍亮光,乘客忙詢問江文手機是不是前面乘客遺失的。江文略思索了下,想起剛才兩個年輕小伙因為外面下雨,所以下車比較匆忙,有可能是他們遺失的手機。思及此,江文趕忙讓乘客將手機遞給自己,并迅速接聽。來電果然是那兩位年輕小伙,江文在電話告訴失主,手機在自己這里,并安撫乘客不要著急,自己會保管好手機,把車上的乘客送到目的地后再給小伙打電話,將手機送過去。可等車上乘客送達后,江文準備再次聯系小伙時,卻發現手機沒電關機了,想著兩位年輕人聯系不到自己肯定很著急,可大晚上的,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找到小伙子,想了半天后江文決定,明早將手機送到公司去或者交給附近派出所,公司或派出所肯定能聯系上兩位年輕人的。
由于頭天晚上是夜班,江文第二天早上十點才起床,起床后便向公司報備了撿手機一事,公司管理人員同意江文將手機交給就近派出所處理。于是江文趕往附近的聽濤派出所,將手機交給民警代為歸還,并將撿到手機的經過向民警詳細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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