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晚上十點多,大通公司1153號車駕駛員曹波,辛苦營運了一天,準備收班回家。行徑至和昌森林湖小區附近時,有三名乘客招手攔車,曹波想著既然有生意來了,還是先做完這筆生意再回去吧。三名乘客上車后,坐在副駕的乘客告知曹波,他們一行人要先去玉龍路錦繡漢江一區,再去天鵝湖大道世茂龍灣8區。曹波按照乘客所指路線,先把副駕的乘客送到錦繡漢江一區,然后再將后排兩名乘客送到天鵝湖大道南湖社區。到達目的地后,乘客現金支付了車費后就匆匆下了車。曹波看著時間也不早了,便放空直接回家了。
次日早上八點,曹波出車準備營運,在整理車內衛生時發現車后座有部手機,心想肯定是昨天哪位乘客掉在車上的。掉在后座沒被發現,最有可能的是最后那單乘客掉的,于是立即將撿到手機一事向公司管理人員報備,然后將手機妥善收好,等待手機主人打電話過來找尋時好送還過去。
約莫半小時后,撿到的手機終于有來電了,曹波立即接聽,對方那頭傳來焦急的聲音,說自己是機主,手機不知掉要哪里了。曹波趕緊告知對方,自己是出租車司機,手機昨晚掉在車后座了,今早出車時才發現,讓失主不要著急,自己送完車上的乘客后就立馬把手機送過去,并與失主在電話里約定好見面地點。
四十分鐘后,曹波放空趕到約定地點,將手機完好的送還到失主手中,失主握著曹波的手不斷道謝,說沒想手機丟了一夜還能完好的找回,自己真是遇到好心人了,真誠感謝拾金不昧的好的哥,并拿出現金要表達感謝,卻被曹波果斷拒絕,然后揮手與失主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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