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號中午十一點左右,大通公司2004號車駕駛員徐剛,在勝利街張志忠路載一位女士到正義路。到達目的地后,乘客就掃碼付款下車了。快十二點鐘時,準備在前進二路吃午餐的徐師傅,在給車子消殺清潔時,發現后排座位上有一個米黃色的布藝包包。打開一看,里面有一本房產證和一份租賃合同。徐師傅對照著兩份資料找到一個相同的名字和聯系方式,抱著試試的心態主動打去電話,對方一接聽電話,徐師傅就說明來電原因。
此時,失主正在后湖派出所和警察一同查看監控。原來,乘客下車后十來分鐘才發現隨身的背包好像掉到出租車上了。于是乘客立即報警,和警察一起到后湖派出所查看監控,尋找乘車信息。還沒等她查找到出租車,徐師傅就打來了電話。
徐師傅掛斷電話后,午餐也顧不上吃了,立即放空十來公里,從前進二路趕往后湖派出所,當著警察的面將背包交到失主手中,并讓她清點物品,并配合失主在派出所辦理了認領手續。失主拿著失而復得的房產證感激不已,對徐師傅連聲感謝。聽說徐師傅連午餐都還沒吃就趕著給她送包,一定要請徐師傅吃飯。徐師傅婉言謝絕道:“撿到東西歸還失主這是做人的基本,出租車司機幾乎每天都會碰到這樣的事,碰到“粗心”的乘客,能找到失主就是皆大歡喜的事。”說完就要向乘客揮手告別。乘客攔住了徐師傅,詢問了公司及公司辦公電話,隨即電話表揚了徐師傅空著肚子送還包包的拾金不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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