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5號下午17點,大通公司2217號車駕駛員朱成林在江漢路附近載兩位乘客到華生城市廣場三期。乘客下車后,朱成林感覺車輛的電量不足以跑到下班,便就近找充電樁充電。在等待充電的空隙,朱師傅清理起車內衛生,在整理到后排座位時,發現座位下方地墊上有一部手機。他立即將之收好,想著估計是剛下車那兩位乘客掉下的,準備充好電到附近看看,能否碰到失主。同時向班組指導員報備了這件事,承諾若沒找到失主,第二天交到公司處理。
大概半小時后,朱師傅的車子已充了70%的電,想著失主應該在著急的想辦法找手機,朱師傅更準備“拔槍”停止充電到乘客下車附近轉轉。就在這時接到失主電話,讓朱師傅幫忙在后排座位上找找有沒一部手機。聽后,朱師傅忙說道:“你不要著急,手機我已撿到,正準備到你們下車的地方找你們。”并告訴他自己現在就在附近的充電樁。失主讓朱師傅就在那里等,自己馬上就過來取。大概十分鐘左右失主趕到,拿到失而復得的手機連聲道謝,說:“這個手機是長輩送孩子的新年禮物,一發現手機不見了,孩子就在家一直哭,實在是太感謝師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