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月3日,早上7:30劉女士在臺北路坐鄂AX2911(自編號2071)車到楚河漢街,之后駕駛員項新華師傅繼續營運。大概十幾分鐘后后排座響起手機鈴聲,聽著聲音有點熟悉,項師傅忙讓后排乘客將手機遞給他,接通電話后項師傅答應失主將車上乘客送達目的地后就送還手機。半小時后項師傅放空來到約定地點,等了一刻鐘也沒見失主,由于漢街屬嚴管地帶,司機怕電子眼拍攝,又沒失主的聯系方式,項師傅只好繼續一邊營運一邊等失主電話。大概9:30分失主來電稱自己剛才辦事了沒等項師傅,問現在怎么能拿手機,當事項師傅已營運到漢口,失主便約定在臺北路上車的地方取手機。10:00左右項師傅將手機送還到失主的手中,劉女士給公司打來感謝電話。 (責任編輯:admin) |